《高规》7.2.5条中对一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以上部位的剪力调整需要乘以1.3,而《混规》11.7.2条却不乘以放大系数(公式11.7.2-5),请大家多指教! |
忠艾一生 发表于 2017-2-26 11:49
这个确实混规没有考虑剪力增大系数,按理说弯矩放大1.2,剪力也应该有所放大来满足强剪弱弯;
目前我理解就 ...
zhouxy1993 发表于 2017-2-27 10:08
11.7.1貌似这一条稍微提了一下剪力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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