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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与计算疲劳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zhuwg    时间: 2016-4-5 10:55
标题: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与计算疲劳的问题
钢规6.1.1 写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重复次数达到标准的 应该计算疲劳
而吊车梁画吊车行架 都属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


而6.2.3的条文说明中又写了 对于轻级吊车可不计算
然而在某些模拟题里面,直接给出吊车梁 么有注明工作制
而解答也直接采用了计疲劳的


作者: 畅风    时间: 2016-4-5 10:58
重级吊车验算疲劳
作者: lisa    时间: 2016-4-5 10:58
恩,这个位置我也觉得没说清楚。我一直以为只要是吊车梁都是直接承受动力荷载。
作者: tutuanzhi    时间: 2016-4-5 12:34
还是要区别的  直接承受动载一回事  重级疲劳验算一回事  
作者: 低调的大笨猪    时间: 2016-4-5 20:53
貌似大多都是重级,但是应该留心这个问题
作者: liufei5102    时间: 2016-4-8 17:03
只能说一般题目给的吊车梁默认重级吊车工作制。考试如果碰到模棱两可的,直接验算疲劳就好
作者: mgaof    时间: 2016-6-8 14:57
我认为,这个问题关系到两种情况:
1、题目就是考疲劳,那就按要求进行;
2、强度、稳定计算时的塑形截面发展系数γx。已经说明、或者明确判断要进行疲劳计算,就取1.0。直接承受动力、没有达到疲劳计算要求,就按照常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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