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ltt 发表于 2017-2-7 11:17

桩规3.1.7-4条的理解应该是: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构件,承台和桩身裂缝控制验算,应采用荷载效应效应准永久组合;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承台和桩身裂缝控制验算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zyz1986x 发表于 2017-2-7 11:34

混规3.4.4:3.4.4 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等级划分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
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标准值。
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对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表3.4.5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第3.4.5条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二a类环境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且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的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zhouxy1993 发表于 2017-2-7 12:10

zyz1986x 发表于 2017-2-7 10:59
第1组:条文里面找到这样一句:在进行承台和桩身的裂缝控制验算时,应与上部混凝土结构一致,采用荷载效应 ...

有道理!!!!!!!!!!!!!

huoyigood 发表于 2017-2-18 15:29

我同意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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