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etxu 发表于 2016-2-19 17:32

珠珠 发表于 2016-2-19 14:44
要吧,分号后面那句都省掉主语了

我也觉得不用考虑分号前面的条件,都需要

quietxu 发表于 2016-2-19 17:33

quietxu 发表于 2016-2-19 17:32
我也觉得不用考虑分号前面的条件,都需要

最好能找到专家给解决一下

tomguo12001 发表于 2016-2-20 20:27

个人认为9度一级体箍率大于1.5%的前提是剪跨比小于2!规范上表达的不是很清楚,容易产生歧义!

miss_moonshow 发表于 2016-2-21 09:59

确实很容易产生歧义,但是规范的本意应该是剪跨比小于2是前提!

晴天 发表于 2016-2-21 16:54

9度一级 体积配箍不小于1.5%应该是有“剪跨比不大于2”的前提条件的
体积配箍率的本意是让柱子有必要的延性和塑形耗能的能力
剪跨比不大于2的短柱子更倾向发生剪切破坏而非弯曲破坏,故应针对其提高体积配箍率
9度一级的短柱,在地震作用下,端部受到的弯矩作用、剪切作用更大,故需要比普通短柱具有更高的体积配箍率

hja0911 发表于 2016-2-22 12:41

注意:《混规》式11.4.17中(及抗规6.3.9条,高规6.4.7条)的fyv无限值要求,但《异形柱规程》式6.2.9中的fyv有不大于300N/mm2的限值要求。

晴天 发表于 2016-2-23 10:30

hja0911 发表于 2016-2-22 12:41
注意:《混规》式11.4.17中(及抗规6.3.9条,高规6.4.7条)的fyv无限值要求,但《异形柱规程》式6.2.9中的f ...

14年考了异形柱,这个的确需要注意

晴天 发表于 2016-2-23 10:31

晴天 发表于 2016-2-23 10:30
14年考了异形柱,这个的确需要注意

14年,说错

chixiaoyubaby 发表于 2016-2-23 16:14

个人认为没有剪跨比不大于2的限制

静儿 发表于 2016-3-28 15:53

抗规6.3.9条和高规6.4.7条也有相关规定,但抗规、高规中删掉了原规范“复合箍筋扣除重叠部分箍筋体积”的规定,而混规未删除,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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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混规11.4.17及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