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规10.1.2
10.1.2条第2款中,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还应再减少一层。请问,总高度可要相应再减少3m?规范没特别说明。 抗规7.1.2条文说明里对此进行了说明,虽然规范正文没有说明总高度减少,但由于层高限制,总高度也有所降低。 总高度不用再减3m了。 hja0911 发表于 2016-3-25 21:29
10.1.2条第2款中,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还应再减少一层。请问,总高度可要相应再减少3m?规范没特 ...
层数减少一层,层高可以认为不再降低。 个人觉得层数减少一层,层高不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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