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8条与11.3.1的联系与比较
9.3.8条11.3.1
这两条规范在顶层端节点处梁上部纵向钢筋截面设计时需要同时考虑吗?特别是如果是一级抗震等级时,如何考虑?
本帖最后由 哥藐视你 于 2016-2-26 23:17 编辑
要同时考虑,9.3.8主要是控制配筋率防止节点核心区斜压破坏,与抗震等级无关,11.3.1主要是控制受压区高度防止受压区混凝土破坏,根据抗震等级选择 进来向2楼学习下 11.3.1条是抗震情况下相对受压区高度的要求,考虑的是梁的延性;而9.3.8条考虑的梁端混凝土在静力荷载下的斜压破坏,简单的说就是钢筋多了,混凝土与钢筋咬合力不好,容易坏。 个人理解,应该是要考虑的,两个控制的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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