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爱燕子 发表于 2016-1-15 15:32

马不停蹄 发表于 2016-1-15 15:09
关于6.2.13的疑问

是不是规范这样规定,实际设计工作比较方便操作。

fox_12520 发表于 2016-1-16 17:17

畅风 发表于 2016-1-14 14:05
不是取x=0,是取x=2as‘

我个人认为:对称配筋时,根据《混规》6.2.10-2,求得x=0,不满足6.2.10-4要求,按6.2.14计算。

苹果和梨 发表于 2016-1-16 18:06

X=0,是全截面受拉,压筋承受拉应力,这与受弯假定压筋受压屈服矛盾。假定x=2as',不管压筋是否屈服,对压筋中心取矩。

苹果和梨 发表于 2016-1-16 18:11

X=0,说明压筋配的过多。

苹果和梨 发表于 2016-1-16 18:15

此时,6.2.10条公式的假定不成立。自然无法计算配筋面积。

yxgsnail 发表于 2016-1-21 17:51

要注意两排钢筋时的保护层

珠珠 发表于 2016-2-18 11:18

z6p 发表于 2016-1-14 10:04
张庆芳关于6.2.14的解释

看公式不是对x=a's取距么???

大海 发表于 2016-2-28 20:01

马不停蹄 发表于 2016-1-15 15:09
关于6.2.13的疑问

6.2.13条,可否理解为,实际中允许超筋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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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混规6.2.12~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