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规3.1.4 动力系数怎么取
这个动力系数什么情况下该取多少,有没有明确规定?比如施兰青应试指南,混凝土部分,例5.1.1,动力系数取1.5,我想知道依据是什么,还有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该如何取动力系数呢? 吊车荷规6.3.1,预制构件,,,混规9.6.2 多谢qingkong615!!! qingkong615 发表于 2016-2-10 05:17吊车荷规6.3.1,预制构件,,,混规9.6.2
多谢qingkong615!!! 本帖最后由 fzshenhao 于 2016-2-14 15:57 编辑
看了例5.1.1,有些疑问,题中在求解上柱和牛腿的的弯矩设计值M1和M2时,上住和牛腿部位的动力系数采用1.5;见下图一:而在求AB段的弯矩设计值M3时,上住和牛腿部位的动系数采用了1.0;如下图二: 图一
图二
我们根据规范9.6.2条的规定,动力系数只提到脱模,翻转,吊装运输时可取1.5
,临时固定时可取1.2,不知道此处取的1.0的动力系数,依据来自哪里?请高手提点。
按照最不利执行的。左侧产生的动力系数,右侧对左侧是有利的,因此取1.0 这个好像应该是按最不利理解,但是没有看到规范有提到动力系数可取1.0。只提到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对结构有利的时候,可取1.0,动力系数就没有发现有这样的提法,不过9.6.2条的注中提到:动力系数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不知道是不是依据这个来的? qingkong615 发表于 2016-2-10 05:17
吊车荷规6.3.1,预制构件,,,混规9.6.2
谢谢解释! `这个在规范的施工要求这一节,有要求 TXD124 发表于 2016-2-14 16:17
按照最不利执行的。左侧产生的动力系数,右侧对左侧是有利的,因此取1.0
一个构件不会出现左侧有动力,右侧没有动力吧?对1.0取值还是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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