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3.3.2
miss_moonshow 发表于 2016-2-29 09:21
感觉规范条文说明中没有详细的说明!
通过条文,我理解如下:首先这是一个宏观控制指标;其二,在结构设计满足结构刚度、承载力、整体稳定等基本要求后,仅从安全角度来说,高宽比不是必须满足的,主要影响结构的经济性(条文原话);其三,AB级高度不做区分,同时条文还给出了个别案例说明不满足高宽比的实际工程。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理解,即使你的高宽比超了,只要你结构满足结构刚度、承载力、整体稳定等基本要求,不过多的考虑建筑结构的经济性,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我们再“提高一度”来选用高宽比,不是有悖规范的初衷吗?以上理解,仅供参考!!请各位大神指正!! 我认为高宽比表格的烈度都是本地区的烈度,不调整。 高宽比表格和建筑最大适用高度表格,里面的烈度都是本地区的烈度,不调整,是天生的烈度。 高宽比限值查表时,甲类提高一度,乙类按本地区设防烈度? miss_moonshow 发表于 2016-2-29 08:58
高宽比限值查表时,甲类提高一度,乙类按本地区设防烈度?
我认为按照本地区
参考:抗震规范那个适用高度一类的说明 高规中有关于最大适用高度的说明,但是高宽比没有太多解释! miss_moonshow 发表于 2016-2-29 08:58
高宽比限值查表时,甲类提高一度,乙类按本地区设防烈度?
我觉得应该是按照本地设防烈度来考虑,不需要提高一度。你可以再根据条文说明理解理解!! 高宽比按设防烈度,不是设防标准 luohuayun 发表于 2016-2-29 09:16
我觉得应该是按照本地设防烈度来考虑,不需要提高一度。你可以再根据条文说明理解理解!! ...
感觉规范条文说明中没有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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