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分析1让人无法理解!
牵强的理由:四层及以下为加强部位,再加一层也就五层,题解的观点就是胡编滥造。 hehaiwei1 发表于 2017-3-25 21:37
牵强的理由:四层及以下为加强部位,再加一层也就五层,题解的观点就是胡编滥造。 ...
解释感觉不到位,但根据规范9.2.2核心筒底部加强部位的以上所有角部墙体需要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9.2.2 抗震设计时,核心筒墙体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底部加强部位以上角部墙体宜按本规程7.2.15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学习了谢谢 没有计算Lc的过程吧 这解释难以服众,4+1为约束边缘构件,为什么第6层了还需要约束边缘构件?另外,这个计算底部加强区有什么意义,按照9.2.2(3),它本来就应该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吧?Lc、暗柱长度为什么不列出计算过程? 7.2.15条讲在底部加强部位上一层可设约束边缘构件,1-4层为加强部位,所以1-5层设约束边缘构件,为什么6层也设?
另外,9.2.2条的以上指的范围有多少?是相邻上一层,还是以上所有层?如果仅指上一层,那和7.2.15条规定一致,不需要再有这一条重复,如果是以上好多层,那到底多少层合适? 混规、抗规、高规来回转换 hayjay 发表于 2018-9-4 21:59
这解释难以服众,4+1为约束边缘构件,为什么第6层了还需要约束边缘构件?另外,这个计算底部加强区有什么意 ...
同问啊,没有lc等的具体尺寸怎么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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